11月23日,山东省科技厅公布省属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综合试点单位名单,21个单位入选,我校位列其中。
我省省属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综合试点工作启动实施以来,首批8家试点单位围绕探索建立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的运行机制和制度体系,在优化国有资产管理方式、加强内设机构及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等方面开展改革探索,取得了良好成效。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印发省属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综合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鲁科字〔2020〕65号),扩大试点成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山东省科技厅决定开展新一轮科技成果转化综合试点工作,我校成功入选。此次成功获批,对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具有积极的影响。
近年来,学校聚焦地方产业发展需求,不断强化产学研合作,出台鼓励成果转化的系列政策,设立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打造科技成果转化专职队伍,积极开展成果转移转化的探索与实践,取得较好成效。下一步,学校将以入选综合试点单位为契机,对标《省属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综合试点实施方案》,积极探索赋予科研人员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更大资源调度权,充分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完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机制和模式,畅通科技成果转化通道,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力支持和智力支持。
据悉,我校合作发展处已入选2022年度德州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备案名单,全市共有4家单位入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