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教育厅印发《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首批山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名单的通知》(鲁教法函〔2024〕3号),德州学院被认定为山东首批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学校始终注重战略规划、内部治理、机构建设、放管服改革和宣传教育,切实将依法治理融入学校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构建现代大学治理体系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学校团委也被确定为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扬单位推荐对象。
近年来,学校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通过下放财务、科研、教师考评管理权限、升级“云上德院”、学生事务大厅等线上线下服务平台、加强事中事后监督和全面推行“接诉即办”等途径,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向纵深发展。学校还通过着力实施顶层设计、完善工作机构、健全网格化法治队伍、完善规章制度和强化法律服务,探索构建起符合校情的总法律顾问制度体系。
学校始终坚持把依法治理作为学校治理的基本理念和基本方式,依法治校工作取得突出新成效。全省“放管服”改革工作暨高校法治工作现场交流培训会在我校召开,“放管服”改革工作暨依法治校工作被纳入全国典型案例和山东省教育综合改革和制度创新典型案例。学校获批全省高校总法律顾问制度试点单位,荣获全省“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先进单位,教师多人荣获先进个人,学生多人荣获山东省赛区高校组宪法演讲比赛和宪法素养竞赛一、二、三等奖。学校入选全省学校依法治理改革试点校,依法治校工作典型做法被《中国教育报》《中国青年报》《人民公安报》《山东教育报》《山东教育》等多家媒体、期刊进行了专门宣传报道。
下一步,学校将以此次入选首批“山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为契机,切实巩固提升示范校创建成果,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带动辐射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依法办学,为顺利完成高质量通过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打赢申报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攻坚战等重点任务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为全面实现学校“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全力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作出更大贡献。
(撰稿人:杨伟 供稿审核人:吴玉泾)